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丹阳市华南实验学校2021招生简章 丹阳市实验小学

2024-11-14 12:13 300979

1.小学招生

  (1)招生对象:凡年满6周岁(2015年8月31日以前出生)具有我市户口的儿童进入一年级就读,残疾儿童入学年龄可以适当放宽。

  各校一律不得招收不足年龄的儿童入学。

  因身体状况或其他特殊情况需要延缓入学的,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提出申请,并附相关材料,报教育行政部门或镇(区、街道)人民政府审核批准,办理暂缓入学手续。暂缓入学期满,应及时入学。

  (2)招生入学

  施教区学生登记。全市小学6月5日前公布施教区范围。6月12—13日,儿童随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,持户口簿、房产证、预防接种卡到所在施教区小学登记,接受资格核查。以祖辈房入学的,还须提供儿童及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身份证号,以备学校核查房产信息。

1.小学招生

  (1)招生对象:凡年满6周岁(2015年8月31日以前出生)具有我市户口的儿童进入一年级就读,残疾儿童入学年龄可以适当放宽。

  各校一律不得招收不足年龄的儿童入学。

丹阳市实验小学

  因身体状况或其他特殊情况需要延缓入学的,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提出申请,并附相关材料,报教育行政部门或镇(区、街道)人民政府审核批准,办理暂缓入学手续。暂缓入学期满,应及时入学。

  (2)招生入学

  施教区学生登记。全市小学6月5日前公布施教区范围。6月12—13日,儿童随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,持户口簿、房产证、预防接种卡到所在施教区小学登记,接受资格核查。以祖辈房入学的,还须提供儿童及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身份证号,以备学校核查房产信息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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